发布时间:2021-05-17 10:03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管理细则》的规定,现将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审核与办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毕业注意事项
1、毕业资格的审核条件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及计划调整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通知》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自2021年下半年起,不再办理已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相关审核工作。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只能转考我省目前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
3、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应提前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专科毕业信息,考生如专科毕业证书上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与申请本科毕业信息不相符的,须提交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变更证明材料,单独交给我院学历提升办进行核对初审,初审合格后按规定上报相关材料。
4、申请毕业的考生必须本人到学历提升办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申请毕业的基本信息。考生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办理更正基本信息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凡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
5、因考生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前置学历不符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延续到下一次再按要求办理申请与审核手续。毕业证书审定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审核未通过造成“退档”的,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予退还。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每位同学仅此一份。(自考办领取)
粘贴近期两寸蓝底免冠照片一张;并在“自我鉴定”栏上方粘贴裁剪好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自我鉴定”和“思想品德鉴定”必须要填写,填报时间统一为:自我鉴定,签字日期:2021年6月3日;思想品德鉴定日期写:2021年6月8日;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查意见日期写2021年6月9日;主考校审核日期:2021年6月10日。
2、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一)》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是国徽,反面是照片,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申请回执单》,提交申请后,打印《毕业申请回执单》壹份,由学生本人确定无误后签字。(自考办领取)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籍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延长6个月)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维码有效期延长6个月)
6、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7、自考合格成绩单。
8、信息不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三、办证时间安排
1、提交办证材料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6日
2、联系电话:0731-84098087
湖南信息学院教育学院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