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范围、要求
本次论文答辩主要对象为2017年10月注册参考的本科段自考学生(考籍号为:91091720xxxx),或以往未参加答辩的学生。论文答辩及实践环节是本专业计入学分的一部分,为必修环节,未完成、不合格的将不能毕业,请考生们高度重视并认真按流程规定搞好论文答辩。
二、论文上交时间安排
本次毕业论文纸质版、电子版须在12月30日前上交来自考办,以便及时录入成绩。
三、论文答辩要求
1、学生答辩时需提交论文(设计)正式纸质文稿及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各1份,上交答辩组长,答辩时供教师参考和存档;学生还需自备论文电子档文稿,答辩过程中如有修改请及时根据答辩老师意见马上修改,完成后交纸质正稿1份。
2、参加答辩的教师应认真审阅论文,确保提问有的放矢。
3、答辩内容包括学生宣讲论文和回答专家提问环节。
四、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指导思想、基本观点正确,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题目大小合适,中心内容突出,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可供实际工作参考;
3、材料、数据能按科学方法处理,材料可靠,数据充分,数字准确,具有现实性、典型性;
4、理论联系实际,文章有理有据,调查材料和基本观点统一;
5、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理通顺,文字精简,农、理、工科类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文科类论文不少于6000字,毕业设计文字部分不少于5000字左右。
符合上述5条标准的评为优秀;如1、2、3、4条符合标准,只有第5条不符合的,则评为良好;除第1条符合标准外,而第2、3、4、5条中有两条不符合标准的评为中;有两条严重不符合标准的评为及格;第1条不符合标准或2、3、4、5条中有3条不符合标准的,评为不及格。
五、论文成绩评定方法
1、实行答辩小组教师集体初评,答辩委员会审评的评分程序。
2、论文评分以论文本身质量为基础,综合答辩情况评分。
3、指导教师根据论文和答辩情况在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上写出评语,评语要简明扼要。
4、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质量、答辩情况在论文(设计)情况登记表上给分:不及格、及格、中、良好、优秀。
六、答辩时间、地点
1、答辩时间:2018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格物楼。
湖南信息学院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1日